退款政策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移民服务会是私营职业培训机构局(PCTIA)的注册机构﹐并遵照私营职业培训机构法及私营职业培训机构局附例运作。
争议
一切争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培训学院总监﹐并将按照ISS学生争议解决政策处理。如有要求﹐校方可提供此政策的副本。
入学/开除/行为规则
如有要求﹐校方可提供这些规则的副本。
退款
(依照私营职业培训机构局条例)
以下退款条例适用于此入学合同的条款﹕
退学或开除情况下的退款
1. 书面通知
a) 要进行退款﹐必须提供书面通知﹕
1) 如果学生退学﹐则由学生通知校方﹐或
2) 如果校方开除学生﹐则由校方通知学生。
2. 可获退还款额
a) 可获退还款额是以合同应缴纳的全部费用减去相应的不退还的报名或注册费计算的。如果费用尚未收齐﹐校方只负责退还在相应期限内已收到的费用﹐而学生还将可能需要补齐合同所规定的应缴纳金额。
3. 学生的退款政策﹕
a) 课程开始前的退款﹕
1) 如果校方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及在合同所明确的开课日期开始之前收到退学通知书﹐校方可保留合同规定应缴纳全部费用的10%或$100﹐以较低者为准。
2) 在不违反第(a)(i)条款的情况下﹐如果校方在合同所明确的开课日期开始之前30天或以上收到退学通知书﹐校方可保留合同规定应缴全部费用的10%或$500﹐以较低者为准。
3) 在不违反第(a)(i)款的情况下﹐如果校方在合同所明确的开课日期开始之前不足30天收到退学通知书﹐校方可保留合同规定应缴全部费用的20%或$1000﹐以较低者为准。
b) 课程开始后的退款﹕
1) 如果在合同所规定的授课期已超过10%的时间内,校方收到退学通知书或者学生被开除,校方可保留合同所规定缴纳全部费用的30%。
2) 如果在合同所规定的授课期已超过10%但未超过30%的时间内,校方收到退学通知书或者学生被开除,校方可保留合同所规定缴纳全部费用的50%。
3) 如果合同所规定的授课期已超过30%,学生退学或被开除,校方将毋须退款。
4. 其他退款规定
a) 如果学生被认为未能达到校方及/或课程所规定的最低的入学要求﹐校方必须退还合同规定的一切所付费用﹐并减去相应的不退还的报名或注册费。
b) 如果校方免费提供学生专门的器材﹐而该学生退学或被开除﹐校方可按其成本向该学生收取器材费或器材的使用费﹐除非该学生在14天之內把器材原封不动交回校方。
c) 校方必须在收到退学的书面通知以及所有规定的证明文件后30天之內﹐或在发出开除通知书后30天之內﹐支付学生的退款。
d) 如果课程是以自学或远程教育的方式进行﹐则将根据课程的完成情况,并依据PCTIA条例第IV章I.4(b)条款所规定的价格,按百分比进行退款。

